9月19日下午,校纪委就深入学习贯彻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召开专题座谈会。校纪委书记王培军主持会议,校纪委委员、“两风”监督员及纪委办、监审处全体人员参加。
王培军书记首先传达了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<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。该《暂行规定》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,共七章48条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对象、具体种类及适用范围、处分权限等作了明确界定,弥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的空白。
王培军书记强调,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《暂行规定》的重要意义,多形式开展《暂行规定》的学习宣传活动,把深入贯彻实施《暂行规定》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,把学习贯彻《暂行规定》真正落到实处。
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学习《暂行规定》踊跃发言,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对《暂行规定》的认识和理解,提出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讨论。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员工的行为,确保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,校纪委办已将《暂行规定》全文登载在校廉政网上。下一阶段校纪委将继续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。